2. 滿足”需要”就可以自尊,不要因為”想要”而自卑

另一個心的極端現象是”自卑”,請問當一個富豪向你炫耀他的財富之後,他會與你分享財富嗎? 不會吧! 如果不會,他的炫耀與你無關,你也沒有必要聽他說於你無益無關的話,就無需自卑,禮貌的走開吧! 如果你了解一個人”需要”的其實很少,而你可以滿足你的”需要”,自己就不必自卑;無用為用,我們永遠不知道甚麼時候無用的人事物變得很有用,有用的人事物的變成無用;覺察力強盛的人,自然而然的有自信,既不驕傲也不自卑,因為他可以看透虛妄的心念,不被妄念擺布,不被虛榮心驅使,進退的分寸拿捏得剛剛好。
自尊與驕傲不同;自尊是重視自己的生命價值並努力去實踐它,驕傲是貶抑他人的生命價值並忽視它,前者內求於己,後者外責於人;當你是自尊的,不自卑也不驕傲時,人際關係就會自然的好起來,自卑與傲慢的人無意或有意的會侵犯到別人,自尊的人則會尊重他人,避免侵犯他人。“需要”的範圍根據馬斯洛的五大層次需求理論來看包括了維持生命與基本生活,安全與保全,愛與歸屬,自我肯定,自我超越等不同層次。需要”是絕對的,“想要”則是可有可無的,“需要”的高階例子譬如"需要”肯定自己在某方面的能力與信念,”需要”自己成為更好的人;“想要”則是在”需要”以外產生的欲望或願望,建立在不切實際的妄想;譬如還沒有賺錢的訓練、能力及機會,就想像自己未來會賺很多的錢,譬如自己已經滿足了“需要”卻仍然無止境的貪求得到更多,又譬如想要自己可以無所不能,自己可以無所不知,自己可以不勞而獲,已經過去的事還想要重溫舊夢等等。達成“需要”會讓我們的生命正面、豐盛、愉悅,可以好好的活在當下,過分的 “想要”則只會讓人生充滿不安與恐慌,而且總是不切實際得活在過去的悔意與未來的幻想中。

